发布者:田国华 浏览次数:29
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本 期 主 题
【领导讲话】
● 曹卫星副省长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王延觉司长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沈健厅长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曹卫星副省长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2014年3月18日)
同志们:
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是我省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一个重大专项。这次座谈会,也是一次研讨会、推进会,就是要围绕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交流经验做法,研究分析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更好地推动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刚才,教育部科技司王延觉司长作了讲话,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同志结合各自职能作了具体部署,讲得都很好;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大学、盐城工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校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互相学习、积极借鉴。
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以来,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择优支持”的原则,分两批共立项建设59个、培育建设12个高校协同创新中心,覆盖了76%的普通本科高校,同时立项建设5个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各项工作开局良好、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两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共协同580个单位,其中高校院所155个、骨干企业205个、政府及行业协会等220个;聘任人员7906名,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2名、院士163名、长江学者13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72名;集聚国家及省部级创新团队297个;计划筹措资金181亿元。特别是首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谋划早、基础好、力度大,目前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已经成为江苏高等教育的新品牌。成效主要表现为“五个一批”:一是造就了一批领军人才,首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组建后共新增院士3名、长江学者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3名。二是产出了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的28项、省部级奖励206项。三是新建了一批科研平台,协同体新获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55个。四是培养了一批创新人才,协同体累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8700名。五是转化了一批应用成果,产生经济效益约25.7亿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有的高校存在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倾全校之力争取了项目但没有倾全校之力推进建设,把协同创新计划当作分资金、争资源、挣面子的项目;有的高校对协同创新的本质内涵认识不透,建设路径尚不明晰,协同体内仍然存在各自为政、协同力度不够的情况,企业承诺的支持资金及其他资源没有落实到位,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对于这些问题,省有关部门、高校及各协同创新中心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高校院所具有较强的人才和科研实力,行业企业拥有丰富的市场资源。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有利于整合高校院所和行业企业的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动协同创新、提升创新效能。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高校协同创新,对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江苏发展最大的优势是科教与人才优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既需要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也需要发挥高校创新源头作用。目前我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85%、总量居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全国的比重超过1/8,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我省高校虽然近年来也涌现出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但与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高校科技创新在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我们要通过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释放高校创新潜力,促进高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一道开展协同创新,努力将高校优势真正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
这里,我就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着重讲四点意见:
第一,要始终把国家和地方急需作为根本导向。我们高校搞科研,常常是自己的优势是什么就做什么、能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无疑是需要的。但这次建设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是要在原有优势的基础上,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通过联合协同放大和增强优势,产出创新成果,直接推动发展。因此,我们要更加注重需求导向,更多地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想方设法做什么,一个学科做不了的几个学科一起做,一个学校做不了的几个学校一起做,不仅学校一起做,而且与行业企业一起做。各协同创新中心一定要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重大需求不断凝练协同创新任务,围绕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面向行业产业发展的核心共性问题、面向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先进现代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阶段,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要突出两个方面:一是要以支撑和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遴选若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共性技术,集中力量开展协同创新攻关,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要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科技需求,积极推进农业、医疗、环保、生态、文化等社会发展领域协同创新,开展科技应用示范,充分发挥高校协同创新对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支撑作用。
第二,要始终把上水平和作贡献作为追求目标。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模式大体有两类,一是由企业牵头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二是由高校牵头建立协同创新中心。前者通常是为解决行业产业发展中某一领域的问题而组建,而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不仅要解决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而且要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推动高校自身发展上水平。各高校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突破口,着力在一至两个领域打造高峰、构筑优势、形成品牌,不断加快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要切实增强人才、学科、科研三者之间的协同互动,做强做大优势学科,集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立健全有效的创新平台和机制,全面提升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在上水平的同时,要突出以贡献求发展,紧扣需求产出一流科研成果,解决该领域重大现实问题,助推行业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来说,要重点做好应用技术的研发、推广与服务,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资源共建共享,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第三,要始终把资源集聚与整合作为重要基础。创新人才、仪器设备、科技平台等是开展协同创新的必需资源,其中人才处于核心地位,有了人才就会有平台和设备,没有人才再好的平台和设备也无法产生效益。可以说,人才资源是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基石。各协同创新中心要紧紧围绕需求,坚持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广泛招引相关领域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积极延揽一批国内外优秀创新人才和团队。要发挥协同创新中心现有高端人才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构筑高校协同创新的人才高地。要发挥高校自身优势,对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的学科专业,在岗位设置、学科建设、研究生招收等方面给予倾斜,以此吸引企业和科研院所人才。在汇聚人才资源时,高校要有长远眼光和宽广胸怀,勇于放弃一些利益,与协同单位合理确认各自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界限,使各参与主体愿意将精英力量投入到协同创新中来。要建立与协同创新任务相适应的人才柔性流动和竞争、激励、退出制度,由协同创新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科研考核、业绩奖励,条件成熟时可设置若干岗位引进一批优秀人才。
第四,要始终把体制与机制改革作为强大动力。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解决教育、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和科研资源配置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高校内部及与外部的壁垒,促进创新组织流动开放,促进创新要素汇聚融合,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上下游贯通。要构建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努力实现共建共享、持续发展。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扩大到更多科技园区和科教单位”,对此我们一定要主动作为、积极对接。要健全寓教于研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学科交叉融合、产学研联合培养等途径,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要完善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改变以单一SCI论文及其影响因子为主导的考核倾向,更加突出原始创新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实效。要建立持续创新的科研组织模式,在协同创新中不断深入发掘和解决问题,推动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要创新国际交流合作模式,吸引国际创新力量特别是世界一流专家学者参与协同创新,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形成全方位、实质性教育交流合作格局。要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文化环境,着力在协同体内创设自由开放、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
同志们,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事关高等教育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高校协同创新,政策与管理也要更好地协调,进一步增强关联性、系统性、配套性。省有关部门和高校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宏观指导,积极制定引导支持政策、经费使用办法、绩效评价细则,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加强项目管理,跟踪了解各中心建设情况,对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或由培育转为立项,对建设不力、进展不明显的项目要核减财政支持强度直至项目终止。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审计等部门和中科院南京分院要结合各自职能,引导支持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参与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优先支持协同体申报各类项目,规范监督协同创新中心经费使用管理。各高校要用足国家政策、用好省里政策、创新自身政策,统筹全校资源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赋予协同创新中心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不断提高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努力使我省这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王延觉司长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 2014年3月18日)
尊敬的曹卫星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我们为江苏省第二批立项建设的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举行了授牌仪式,等会曹省长还要作重要指示。按照会议的安排,我向大家汇报三个问题。一是向各位汇报“2011计划”的工作总体情况,二是向各位汇报“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要求,三是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谈一点看法,供大家讨论问题时参考。
一、关于“2011计划”的实施进展
2013年“2011计划”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扎实做好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工作,继续加大“2011计划”的宣传宣讲工作,切实加强“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培育工作指导,完善“2011计划”的制度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形成“2011计划”的发展规划。
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4月初,我们经过专家初审、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综合咨询,完成了首批 “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从167个申请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中遴选出14家,并于4月11日至21日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报道了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等情况,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这一轮认定评审中,江苏拔了头筹,共有三个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可喜可贺!
5月21日我们在北京召开了被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编制研讨会,初步明确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内容和目标。7月底,我们又在杭州召开了“2013年度2011计划现场推进座谈会”,80多所高校的220余人参加。会议由卫红同志主持,占元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与会人员听取了2011发展规划的介绍,交流了建设经验和体会,并现场考察了浙江工业大学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10月中旬,我们会同财务司又在北京召开了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推进与实地考察会,重点研讨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中心建设运行与绩效管理等问题。
下半年,我们又分别对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80余所高校进行了调研,听取了近120余所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进展汇报,重点指导推进一些基础较好的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
我们会同财政部教科文司以及部内相关司局,组织有关专家在深入研究、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用了近一年的时间,相继形成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发展规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2011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首批认定的经验总结完善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这些文件与之前出台的有关文件一起,基本形成了“2011计划”三个层次的管理文件体系。第一个层次是计划的实施意义、总体思路和实施方式,包括“2011计划”和“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第二个层次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宏观指导和顶层规划,即“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第三个层次是计划实施的具体管理,包括认定办法、配套政策、经费管理以及后续将完成的中心运行管理和绩效评估等。
总的来看,“2011计划”的推进呈如下态势。
(1)各地积极响应,推进有力。到目前为止有28个省市自治区启动了“省级2011计划”(除天津、内蒙、西藏外),25个地方安排了专项经费,共认定33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财政直接投入近30亿元,很多省市已开展了第二批的认定工作;
(2)各类高校不断深化认识,加紧培育。一是正在转变以往报项目、报基地的思路,很多学校校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协同创新工作,落实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扎实推进中心的培育组建;二是从形式上彻底改变大联盟、大拼盘的组织方式,真正以重大协同需求为导向,围绕重大任务,整合校内资源,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三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协同创新方式,逐步理清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基本思路。
(3)一批中心取得实质性效果,收益明显。首先,高校思路的转变,极大地增强了资源汇聚的能力,很多行业和企业主动加入中心建设,投入资金、委派任务、共建平台。其次,各项改革工作逐步展开,特别是学生培养方面,在招录方式、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均有很多实质性的推进;三是社会对协同创新的接受度明显提高,一些地方将高校中心纳入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之中,给予任务和政策,有的地方还委托高校牵头制定协同创新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的规划。
整体来看,按照以培育成效认定的要求,下一次通过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的平均质量将会超过首批认定中心的水平。
二、关于“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要求
为了更加明确“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要求,有针对性地指导“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我们制定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规划》。规划明确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强调了“坚持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引领中心建设”、“坚持以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的认定和绩效管理”、“坚持统筹指导、分层实施”的四项原则,细化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五项重点任务,阐述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目标以及不同类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划和高校的优势特色,确定了不同类型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重点领域;提出了“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体制机制改革的保障措施。
“建设一批代表中国高校能力、具有一定体量规模、有效应对国家重大需求、支撑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大创新基地”,是“2011计划”的核心目标。我们强调要由一个学校牵头,强调要建成依托高校管理的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强调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都是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这样的中心准备建多少个呢?我们经过仔细地测算,并经过两部领导研究,决定到2017年之前建设80个以内。这就是“2011计划”第一阶段的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
如何建设“2011协同创新中心”?我们凝练出三句话的基本原则和必须做好的五件事。这是各个学校在推进“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的形成的经验总结,回答了怎么建设“2011协同创新中心”这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第一句话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不断地凝练、落实、组织完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是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根本路径。”这是建设“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第一个原则。没有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凝练和落实,重大需求就是空的。落实了重大协同创新任务才能真正为重大需求做贡献。所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落实,一是证实了你所提出来是真正的国家急需,二是证明了你的能力能牵得起这个头,三是落实了任务你就获得了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资源,才有能力真正推进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
第二句话是“围绕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凝练、落实和完成,通过不断创新机制汇聚队伍、汇集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是提升高校创新能力的根本方式。”这是建设“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第二个原则。这个原则就把中心的建设和一般的科研基地建设以及一般的科研任务的承担区分开了,各个学校留下最好的科研环境,有装备、有题目、有文化,留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行业和领域能形成一个新的培养模式,这就支持了学校的学科发展、支持了协同创新建设。
第三句话是“明确主要协同单位的资源贡献、政策支持和任务担当,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与运行方式。”这是建设“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第三个原则。建立协同创新机制的核心内容,就是明确主要协同单位的资源贡献,政策支持和任务担当。围绕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主要协同单位各自拿出什么资源来参与,是出人?出装备?出资金?还是出已有的科研成果?这就是资源贡献;主要协同单位制定什么政策来保障承诺的资源真正得到共享?这就是政策支持;主要协同单位各自承担什么任务来保障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完成?这就是任务担当。这三件事讨论清楚了,协同创新机制也就建立起来了,就能确立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方式。这三件事没有讨论清楚,没有达成共识,就建立不好协同创新机制,协同创新中心就难以有效地运行。
“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就是要在这三句话的指导下,精心做好五件事情。
第一件事就是凝练和落实重大协同创新任务。这是所有中心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建设初期必须做好的最重要的工作。凝练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过程,就是一个统一思想、聚集队伍的过程。落实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过程,就是一个汇聚资源、并初步形成协同机制的过程。没有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落实,就没有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资源和条件。
第二件事就是以评聘、考核、薪酬制度创新保障高水平、多元化、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建设。 “2011计划”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协同创新,在中国高等教育领域建设一批代表高校能力乃至国家能力的、具有一定体量规模的科研实体。要完成这样一个目标,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建设一支高水平、多元化、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这要打破我们现在的小规模科研队伍,我们要形成足够量的流动的科研编制和流动的管理体制,我们要改变我们评定的机制,不断地创新评聘机制、考核机制、薪酬机制,逐步形成既有专职人员、又有兼职人员,既有固定岗位、又有流动岗位,既有高层次的领军人物、又有足够的科研辅助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科学合理人事管理制度,以保障高水平,多元化、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的建设。所以制度的创新一定要和队伍建设的目标紧密结合,为破除队伍建设的障碍铺路搭桥,为队伍建设目标的实现服务。
第三件事就是以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是真正面对国家的战略需求重新设定我们的培养目标,根据新的培养目标调整课程体系、完善培养过程、优化招录方式、改革资助方式,这就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其中最核心的,是培养目标的重新确立以及随之而来的课程体系和培养过程的调整优化,而不只改革招录方式和提高学生的待遇。没有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改革基本上谈不上培养机制的改革。
第四件事就是以资源配置方式和科研组织模式的创新保障创新能力的提升。整合资源的目的是为了在一个领域里形成一流的科研环境,以协同创新的机制达到汇聚资源的目的,以资源汇聚的方式来保障高水平创新平台的建设。资源的汇聚是多种方式的,可以是重大设备的共享,可以通过项目经费购买,也可以是企业行业的捐赠,目标是在这个领域里建设最好的科研条件,确立牵头高校相关学科的一流地位。资源汇聚的过程一定会形成新的制度体系。通过资源汇聚形成一流的创新平台,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硬件支撑。
第五件事就是以中国特色的访问学者制度的建立和有影响的国际学术交流促进国际化水平的提高。如何通过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提高相关学科的国际影响力?重点应该做好两件事,一是建立中国特色的访问学者制度,吸引国际科技资源为我们的目标服务,实现国内学者的柔性流动。二是举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论坛、期刊,提升我们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每一个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培育,都应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这五件事情做好。所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就是要看这五件事推进的进度和效果,就是要看各个“协同创新中心”在组建培育的过程中做出了什么绩效!就是一个跨学科、跨领域的绩效认定。
根据这样的认识,下一次的认定就和前一次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是认定和评审的要求变了。去年申报的是一个中心的建设方案,因为是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大家刚刚开始,所以只能报一个建设方案,实际上首次认定是在评审建设方案的同时尽量兼顾实绩。现在我们明确叫“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就不再是报建设方案、评建设方案了,而是通过汇报建设方案的实施进展来申请认定。认定评审就是实实在在地对五件事实施进展进行评审,真正落实“2011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的通过认定择优支持一批真正改革并且取得明显成效的协同创新中心,落实贵仁同志提出的支持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得好事”的队伍。
其次是申报材料的格式变了。为适应认定工作的要求,我们把申报材料的格式作了调整。“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书”主要分为四部分。一是协同创新中心基本情况简述,也就是中心建设方案的浓缩。主要从重大协同创新需求分析、中心的建设目标、中心的组建方式和培育过程、机制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和创新点、组建中心的基础和实力等方面,讲清你想做什么?准备怎么做?想做到什么程度?有什么基础和条件。二是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主要实施情况,这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内容。主要汇报培育组建的进展和成效,重点是如前所述的五件事的实施进展和效果。首先是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凝练和落实,这是一个否决性条件;第二是创新团队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第三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第四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最后是国际合作和交流。三是中心培育的代表性成果。对这一部分的要求一定是中心组建这一年多来所取得的成绩,而不是过去的成绩,过去的成绩应该放到第一部分的前期基础和实力中去描述。四是协同创新中心保障和支持。主要看核心协同单位对中心的资源贡献和政策安排。
最后是这一次认定仍然坚持宁缺勿滥、严格要求,更加严格地强调培育绩效地认定。考虑到计划启动不过两年,一些高校的认识还有一个转变的过程,这一次认定仍然坚持以控制数量规模来控制质量,认定总数不会超过20个。认定评审会更加强调组建以来的实际工作进展,严格区分中心组建以前合作的成绩和中心组建以后的工作。认定评审将特别强调重大协同创新任务的凝炼和落实,并以此作为一票否决的条件。
三、关于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
近年来国家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长,科研经费财政直接投入在全球已经排到了第三位,现在的关键是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科技经费的投入效率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分析查找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技部、财政部按照中央领导指示精神,草拟了政策建议,推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并于3月12日由国务院发布。
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针对目前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过多过散、重复交叉的问题,今后新设立科技计划必须经过论证后提交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现行各类科技计划要优化整合,对定位不清、重复交叉的要进行调整。针对科研工作多头管理、科研资源配置重复分散低效的问题,今后每年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在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强统筹,并将统筹协调后的年度科技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报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审定后落实。针对各部门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信息缺乏互联互通的问题,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科研项目数据互联互通,为加强宏观统筹和项目查重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对基础、前沿科研项目,要聚焦原始创新,通过公开择优的机制遴选项目。对公益性科研项目,要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提高项目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市场导向类项目,要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采用“后补助”及间接投入等多种方式支持。对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突出国家目标导向,通过“定向择优” 等方式遴选优势单位承担,并组织其他单位协同攻关,强化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
三是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针对科技界反映突出的项目立项不够公开透明、立项程序复杂周期长、存在打包和“拉郎配”现象、验收走过场等问题,全面梳理现行管理流程,进行全过程系统改革。改革指南形成机制,规范项目立项工作,完善项目过程管理,设定明确的项目目标和关键节点目标,加强全过程管理和节点目标考核,加强项目验收。
四是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今后项目预算由项目申请单位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并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按比例核减预算。除以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外,项目主管单位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应当依据科研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项目预算。劳务费预算由项目申报单位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并将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进一步下放预算调整审批权限。完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管理,间接费用的核定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等级相结合,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使用。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以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结余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继续。
五是加强科研资金使用监管。科研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科研和财务管理等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审批项目预算调整事项,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项目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有关部门要加强科研资金监管工作,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涉及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建立责任倒查制度,针对出现的问题倒查项目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经查实存在问题的,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是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都要将科研项目和资金相关信息尽可能公开,接受监督,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参与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形成管理的“合力”,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实现科技资源的持续积累、完整保存和开放共享。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在科技界形成“自我约束,奖优惩劣”的良性机制。 改进专家遴选机制,实行评审评估专家轮换和调整机制,扩大一线专家和海外专家的参与。完善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制度和政策,如科研人员收入分配、科技评价和奖励、人才流动、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政策等,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七是明确和落实各方管理责任。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强化法人责任。要求科研人员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管理和服务责任,建立健全本部门内部控制和监管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和服务工作,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
总的来看,这次改革力度较大。大家普遍关心、长期垢病的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解决,同时对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一要强化学校在项目管理中的法人责任,加快高校科研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经费管理对于学校来讲本质上不是监管的问题,而是服务体系的建设问题。如何做好项目预算?如何有效组织学校资源保障项目目标的完成?如何加强科研过程的管理和服务?都需要我们建立一个集科研、财务等部门职能为一体的新型科研服务体系。二要加快对科研评价机制的改革。尽快从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和贡献,从注重形式上的成果转向注重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看淡经费数量而重视经费的效益。三要尽快建立适应新的经费管理方式的制度体系。如重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聘用的项目人员管理制度,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制度等等。
所以我想第四,后面再有两年,我觉得高校科研管理一定是一个改革热点,也希望我们协同创新中心要先改先试,为学校的整体改革探寻道路提供经验,来提供可借鉴的可测算的经验,我想“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从根本上来说是机制的建设,通过这些机制的建设,为学校整体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供探索出一条可借鉴的道路。
各位领导,今天就交流到这里。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做出新的业绩,创造新的辉煌!
谢谢大家!
沈健厅长在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 2014年3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正式宣布第二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首批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名单,并为各中心授了牌。刚才教育部科技司王司长给我们作了很好的报告,通报了国家“2011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思路,对我省启动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和培育立项建设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予以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协同创新、进一步组织实施“2011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很多重要指导性意见。曹省长充分肯定了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以来,在重大基础研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机制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明确了高校协同创新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要求始终把国家和地方急需作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根本导向,始终把上水平和作贡献作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双重目标,始终把资源汇聚与整合作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始终把体制与机制改革作为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强大动力。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曹省长、王司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做好新时期高校协同创新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再讲三点意见。
一、狠抓落实,加快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这次由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召开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明确了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同志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牵头高校和协同创新中心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和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研究和布置具体措施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建设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是贯彻国家“2011计划”的具体举措,是江苏高等教育发展新的里程碑。方向已明确,任务已确立,各牵头高校和协同创新中心一定要强化机遇意识,狠抓落实,重点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不断组织和完成重大协同创新任务,这也是评价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效的核心内容和根本依据。省教育厅将积极发挥江苏高校协同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职能,组织协同创新计划实施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积极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同时也鼓励高校大胆探索、勇于尝试,在用足政策的同时,积极创新自身政策。
二、精心组织,编制和实施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
第二批立项建设和培育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的牵头高校,要坚决摒弃“重申报、轻管理,重立项、轻建设”的思想,要会同各协同单位以申报书为基础,高起点、高质量地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从而进一步细化建设进度、量化考核任务。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进行审核论证,在此基础上,以对每个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规划予以批复,付诸实施,并作为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首批协同创新中心要按照修订后的发展规划,要与协同单位密切合作、创新进取、深度融合、凝心聚力,扎实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协同创新的经验和成果。
高校协同创新没有现成的经验,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需要改革、创新,同时也需要总结、交流。首批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一年以来,取得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也涌现出一些值得借鉴和推广的做法。比如:南京大学瞄准协同创新的主攻方向,牵头组建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5个;苏州大学牵头的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围绕纳米产业5大领域,建设6个研究中心,开展5大创新工程;南京工业大学探索先进材料国家实验室建设,构筑海归人才缓冲基地,设立国内首家“2011学院”。下一步江苏高校协同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搭建平台,利用简报和网站等形式,积极加以宣传和总结。各牵头高校和协同创新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注重总结,及时报送。
同志们,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是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源头作用、推动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确保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本期报: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送: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教育厅厅领导、副巡视员,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发:各高等学校、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
信息报送邮箱:dongyan@njau.edu.cn
联 系 人:张海珠、董 艳
联系电话:025-83335545、8333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