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田国华 浏览次数:360

各协同单位及个人:

为推动建筑节能与建造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条件,开展高层次、高水平的理论和技术创新,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中心在第一批开放基金项目的基础上,设立第二批开放基金项目计划。望各协同单位根据项目申请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开放基金支持方向

1.生态城乡规划与人居环境构建技术

2.生态城市与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

3.绿色建筑设计理论与关键技术

4.超低能耗与被动式建筑节能关键技术及理论

5.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开发及应用基础

6.绿色施工及智慧建造关键技术

7.全寿命周期建筑安全关键技术及理论

8.工业化建筑设计、施工、检测与评价关键技术

9.基于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

二、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中心诚邀协同单位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围绕中心研究方向申请课题,本中心将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中心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的程序遴选开放基金课题。

2.项目分类及资助额度

1)开放基金项目分为:一般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指导性项目。

2)资助额度:一般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为4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指导性项目只立项不资助。

3.申请条件及要求

1)申报人员为协同单位在职人员,第一批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再资助。

2)一般基金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与课题相关研究基础。

3)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一定的研究经历和与课题相关研究基础。

4)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应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4.研究期限:项目执行期为2016.6.1-2017.12.31

5.协同单位申报项目数量

1)一般基金项目:协同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0项,企业限报5项;

2)青年基金项目:协同高校、科研院所限报15项,企业限报5项。

6.成果要求

1)一般基金项目,每个课题发表SCI/EI论文1篇以上,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2)青年基金项目,每个课题发表中文核心论文1篇以上,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7.鉴定与验收:开放基金项目均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8.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为本中心与主持人所在协同单位共享。依托开放基金项目完成的论文,应署本中心的名称,标注资助项目的编号,作者所在单位名可在文中并列。

中心的中文名称:江苏建筑节能与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英文名称:JiangSu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for Building Energy Saving and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9.申请者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报送至协同单位联络员处,经所在单位评选、推荐,于2016530日前由协同单位联络员统一报送至中心办公室,申报书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2509828@qq.com

10.未尽事宜请参照《江苏建筑节能与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王

电话/传真:0516-8399605018795426689

E-Mail172509828@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协同创新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doc